曝光|顺义2户保障家庭违规转租公租房被收回房屋,取消保障资格
【小编提示】对于违规转租、转借他人的承租人,按照我市政策规定,产权单位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以下是该项目产权单位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
严格执行租赁规定,及时制止转租行为
双裕南小街一号院项目于2017年6月28日完成签约入住工作,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本项目产权单位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15号)规定,积极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严查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
通过入户调查及视频、照片取证,发现4#-605和3#-729承租家庭疑似将房屋私自进行转租的行为,在多次调查沟通后,最终确认其违规行为。
燕顺投资公司针对4#-605和3#-729租户的违规行为,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9条第6项规定,做出清退处理,并已上报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在项目公示栏进行相关公告,予以警示和提醒。
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15号)第三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对承租家庭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承租家庭有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调换、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及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经核实后,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取消家庭保障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安居提示】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
本期责编:010z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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